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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办公室工作职责

1、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、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指示、决定。

2、负责组织起草、修改党委和学校工作计划、总结、规划、报告、决议等党政重要文件及学校主要领导讲话。

3、负责学校党政文件的制发。

4、负责组织全校性的党政会议,做好记录,并督查会议决议和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。

5、负责沟通和协调党群各部门的工作,促进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。

6、负责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,争取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支持。

7、负责学校简报的编印及信息上报工作。

8、负责接待处理校内外的群众来信来访事宜。

9、负责公文收发、传阅及档案管理。

10、负责承办和转办上级党政机关发来的文电和各党总支(支部)、部门报党委、学校的请示报告。

11、负责党委印章、学校印章的使用,负责审定党政部门和系(部)印章的刻制,负责出具学校、办公室介绍信。

12、负责对党内外教职工进行保密教育,并对失密泄密问题进行检查处理。

13、负责全校的综合统计工作。

14、负责车辆的调配和使用。

15、负责组织安排干部值班工作。

16、负责办公电话的使用和管理。

17、承担学校党政领导临时交办的各种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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