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部、部门:
根据学院统一安排,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清明节放假3天,时间为4月2日至4日, 4月5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上课。
2、保卫处及各单位要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,遇有突发情况立即向总值班室报告,及时妥善处置。
3、各系、部、部门要对师生进行节日期间安全教育,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旅游,外出或回家的师生要切实注意安全。
2016年3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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