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部、部门:
根据学院统一安排,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清明节放假3天,时间为4月2日至4日,4月5日(星期三)正常上班上课,4月1日(星期六)补4月3日(星期一)的课。
2.安全工作处及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,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遇有突发情况立即向总值班室报告,及时妥善处置。
3.各系、部、部门要对师生进行节日期间安全教育,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旅游,外出或回家的师生要注意安全。
2017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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